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
- 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拼音:
- 「zhǐxǔ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xǔbǎi xìng diǎn dēng」
※提示:拼音為程序生成,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準確。 - 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解釋:
- 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,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。
- 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出處:
- 宋·陸游《老學庵筆記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諱其名,觸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舉州皆謂燈為火。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,吏人遂書榜揭于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?!?/dd>
- 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例句:
- 可是你“~”。我們偶說一句妨礙的話,你就說不吉利。(清·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七十七回)
版權聲明:本文內容由網友上傳(或整理自網絡),原作者已無法考證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。古詩文網免費發布僅供學習參考,其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。
轉載請注明:原文鏈接 | http://www.nbkechao.cn/chengyu/12544.html